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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一万年以前,赤峰地区就有人类生存。新石器时代,繁衍生息在这一带的先民,创造了光辉灿烂的“红山文化”。
据历史记载,赤峰地区曾是商族、东胡族、匈奴族、乌桓族、鲜卑族、库莫奚族、契丹族、蒙古族等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之地。夏、商周至春秋时期,活动在这一带的主要是商族和东胡族,行政区域属传说中古代中国九州中之冀州。战国初期,全境属东胡。秦初,南部属燕国和辽西、右北平郡,北郡属东胡,后属乌桓。东汉中期到三国前期,全境悉属鲜卑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初属鲜卑,后属北朝的后赵、前燕、前秦、后燕、北燕和后魏、乐魏、北齐、北周。隋唐时,分属库莫奚、 (间习)、契丹。唐设松漠都督府、饶乐都督府、居延州分管此地。辽时,契丹族在这里建立了强大的辽王朝,设上京临潢府、中京大定府,金时属北京路。元时属中书省和辽阳行省大宁路、全宁路、应昌路、上都路。明时,初属大宁卫、全宁卫、就昌卫,后属兀良哈三卫。清代,赤峰大部分地区属昭乌达盟,南部一部分属卓索图盟。民国前期属热河特别区;日伪时期南部属伪热河省,北部属伪兴安西省。
抗日战争胜利后,赤峰境内分别建立了热中、热北、热辽、乌丹4个专署,隶属热河省。1949年5月,将克什克腾旗、林西县、阿鲁科尔沁旗、巴林右旗、巴林左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5年12月热河省撤销,又将赤峰县、宁城县、敖汉旗、喀喇沁旗、翁牛特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,与北部五个旗县合并为昭乌达盟。
1969年,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。1979年,又划回内蒙古自治区。1983年10月10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盟建市,现实行市管县体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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