郎丰荣 男,汉族,1953年12月出生,大专文化,中共党员。现任赤峰市松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。

  郎丰荣1968年12月至1971年下乡;1971年11月至1979年10月在赤峰水暧器材厂工作,任团总支书记、政工干事;1979年11月至1989年6月在赤峰市劳动局、二轻局工作,任办公室主任、系统工会主席等职;1989年7月至1997年5月先后在松山区物资局、城建局工作,任副局长;1997年6月至今在松山区环境保护局工作,任局长。

  郎丰荣多年从事领导工作,在松山区城建局任副局长时就分管过环保工作。他处处显露出一个实干家的风范。哪里艰苦,他就出现在哪里;哪项工作难做,他就亲自披挂上阵,带着环保干部去攻克难关。在郎丰荣的带领下,松山区环保局始终坚持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,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,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,对没有峻工的项目跟踪追查。“三同时”执行率达到100%。松山区所辖33个乡镇均设环保助理,在松山区形成一个庞大而严密的环保网。各站、股、室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,为全区的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组织保证。1997年松山区环保局收取排污费55万元,比上一年增加13.4%。1998年收取排污费61万元比上年增加11%,1999年收取排污费预计可达到82万元。

  1994年、1995年郎丰荣在松山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任副局长期间,所分管的松山区建筑业质检站先后被赤峰市建委授予先进集体;个人被市建委授予先进个人。1997年被市环保局授予“市环保系统先进个人”。1998年松山区环保工作被市政府命名为“环保工作先进地区”,松山区环保局班子同时被区人民政府定为“九八年政绩突出的领导班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