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达玛 女,蒙古族,1944年生于赤峰市巴林右旗,中共党员,一级编导。历任巴林右旗乌兰牧骑队队长、指导员,文化局副局长,赤峰市民族歌舞团编导科科长、副团长。现任赤峰市民族歌舞团党总支书记。

    巴达玛有10余件作品参加国家级比赛,其中独舞《孟克珠岚》于1990年获全国少数民族“独、双、三人舞”比赛创作二等奖;独舞《玉龙神韵》在1996年全国“群星杯”舞蹈比赛中获银奖;组舞《欢腾的草原》在1994年中国第四届国际民间舞蹈节中,荣获“金玫瑰奖”创作奖;女群舞《珠岚》、《五彩情绸》、《金色摇篮》、《孟和珠岚》分别获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届“萨日娜”奖。由她主创及编导的辽代契丹族音乐舞蹈《太阳契丹》、蒙古族舞《生命》、《草原小伙伴》,获1993年、1996年、1998年自治区“五个一工程”入选作品奖。

    1996年在全国蒙古舞研讨会宣读的论文《继承与发展》,拟编入《蒙古族舞蹈艺术》一书和1998年出版的《蒙古族百科全书》第二卷(精神卷)的蒙古民间舞篇。